为切实推动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入脑入心、见行见效,切实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,4月11日,马克思主义学院全体教师在学院207会议室开展“学纪、知纪、明纪、守纪”主题党日活动。党课由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书记、院长刘建主持,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副书记谢霄男讲授专题党课。
谢霄男从《条例》修订的背景、主要内容以及如何贯彻落实等方面,对新《条例》进行了详细解读,结合丰富的案例对新修订的相关条款进行了重点解读。谢霄男在会上指出,贯彻落实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要做到“两个结合”和“一个注意”。“两个结合”即学习《条例》要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相结合,学习《条例》要与学习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、学习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相结合;“一个注意”,即要注意纪委的党纪处分与监委的政务处分、各单位的政纪处分、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、法院的司法判决之间的区别。整场党课内涵丰富、案例生动,条理清晰,分析透彻。
刘健院长表示,解读《条例》只是党纪学习教育的开端,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要坚持“集中学”和“自主学”同频共振、双向发力。每位党员要结合工作,切实把自己摆进去,把工作摆进去,把职责摆进去,还需要一章一节逐条逐句悟,熟练掌握修订内容,准确理解背后“纪律的精神”。全体党员干部必须把学习贯彻新修订的《条例》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,持之以恒保持良好作风,切实做到思想上自觉、言行上自律、情感上自省。
本次党课马克思主义学院进一步营造了学纪、知纪、明纪、守纪的浓厚氛围。通过此次学习,党员们充分认识到修订《条例》的重要意义,准确把握《条例》修订的主旨要求和具体内容,对《条例》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和感悟,进一步强化了纪律意识,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,一定将《条例》学习宣传好、贯彻落实好,切实把增强党性、严守纪律、砥砺作风融入日常、化为习惯,努力做到懂法纪、明规矩、知敬畏、存戒惧,凝聚干事创业的精气神,为推动学院高质量发展作出新贡献。
撰写:张堃
初审:毛安翼
复审:谢霄男
终审:刘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