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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统一受理科研项目相关材料的通知 科研〔2015〕69号

发布人:admin 发布时间:2015-09-09 00:00:00 浏览次数:

各有关单位:

为适应新形势下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建设需要,根据学校加强二级院系管理有关要求,结合我校科研项目管理实际,经研究,从即日起实行科研项目材料统一受理制度,有关通知如下:

一、受理材料

(一)纵向项目申请、合同签订、中期检查、结题、变更等材料。

(二)拟签订的横向项目合同及用印申请,横向科研项目立项审批表、预算审批表,横向项目有关事项变更材料等。

二、办理流程

(一)纵向项目

纵向项目办理流程,根据各类项目具体情况而定。各项目申请人应根据校科研处发布的项目申报通知,严格按照学校时间要求办理有关事宜。各单位应按照校科研处发布的申报通知要求,及时组织申报工作。

(二)横向项目

1、横向科研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并签章完备后,提交至各单位科研秘书;

2、各单位科研秘书将有关材料提交本单位相关负责人审核和进行签章;

3、各单位科研秘书将审核和签章完毕的材料,于每周星期二或星期四统一报送至科研处;

4、科研处对统一报送的材料进行集中审核,一般在2-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,并通知科研秘书领取。

 

 

科研处

20159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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