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有关单位:
为适应新形势下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建设需要,根据学校加强二级院系管理有关要求,结合我校科研项目管理实际,经研究,从即日起实行科研项目材料统一受理制度,有关通知如下:
一、受理材料
(一)纵向项目申请、合同签订、中期检查、结题、变更等材料。
(二)拟签订的横向项目合同及用印申请,横向科研项目立项审批表、预算审批表,横向项目有关事项变更材料等。
二、办理流程
(一)纵向项目
纵向项目办理流程,根据各类项目具体情况而定。各项目申请人应根据校科研处发布的项目申报通知,严格按照学校时间要求办理有关事宜。各单位应按照校科研处发布的申报通知要求,及时组织申报工作。
(二)横向项目
1、横向科研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并签章完备后,提交至各单位科研秘书;
2、各单位科研秘书将有关材料提交本单位相关负责人审核和进行签章;
3、各单位科研秘书将审核和签章完毕的材料,于每周星期二或星期四统一报送至科研处;
4、科研处对统一报送的材料进行集中审核,一般在2-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,并通知科研秘书领取。
科研处
2015年9月7日